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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圆满召开
2018-10-26    来源:吴忠市检察院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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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26

 

1023日,全市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在市检察院召开。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朱云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检察院检察长马国武,市委副秘书长刘宗礼等领导出席会议,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秘书长张吉贺主持会议。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各县(市、区)党委政法委书记、检察院检察长以及利通区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市检察院检察长马国武通报全市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市环境保护局、国土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法院负责人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朱云同志对前一阶段我市公益诉讼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今后全市检察机关和相关部门、单位做好公益诉讼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重大意义。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是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具体体现,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坚定不移推进法治吴忠建设的重要抓手。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高度,深刻认识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准确把握新职能,依法用好新职权,增强做好公益诉讼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开辟法律监督新领域。二要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党中央和区、市党委部署要求落实到位。要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检察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公益诉讼置于全局工作中谋划和推进,聚焦中央提出的打好“三大攻坚战”,自治区提出的实施“三大战略”,以及市第五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绿色经济示范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市委五次、六次全会提出的部署要求,依法履行职责,依法审慎稳妥办好公益诉讼特别是重大敏感复杂的公益诉讼案件,确保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要聚焦重点任务,突出公益核心。检察机关要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公益的内涵和外延,坚持全面履职与突出重点相结合,把提起公益诉讼的重点放在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加强对严重侵害公益行为的监督,确保公益诉讼制度在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要转变监督理念,与行政机关形成良性互动的工作关系。要加快转变监督理念,处理好与监督对象的关系,推动形成良性互动的工作关系。要主动加强公益诉讼宣传教育,加强与各方面沟通协调,让社会各界,尤其是行政机关对公益诉讼有个正确的认识和理解。在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工作中,还要充分考虑行政执法实践的复杂性和现实困难,将诉前检察程序作为重点和重心,助力行政机关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阻力,推动各级行政机关和行使公权力的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自我纠错,与行政机关形成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要强化责任担当,提高监督履职能力。打铁还需自身硬。检察机关在监督别人的同时,必须把自己也摆在受监督的位置上。所以更要重视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监督履职的能力。要自觉把政治过硬和本领高强贯通起来,加强政治建设、能力建设,创新办案模式,不断提高办案能力。要严守检察权的边界,严格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全面履行提起公益诉讼职责,不能自我扩权,不能越权解释,确保检察监督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三要强化支持保障,扎实有力推进全市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全面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一项系统性工作,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大力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着力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多方协作、检察承担”的公益诉讼格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将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纳入全面深化改革总体部署,定期听取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汇报,及时协调解决检察机关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政法委要切实加大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统筹协调、调研督导,协调政法各部门扎实组织推进。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把握好宣传导向,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着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积极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对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发生的损害公益行为不袒护、不包庇,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创造良好的办案环境。要强化协作配合,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市委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全面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精神,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健全完善工作衔接和配合机制,积极为开展公益诉讼创造有利条件,推动形成工作合力。要狠抓问题整改,各级各部门要把损害公益问题整改作为重中之重,与中央第八巡视组巡视宁夏反馈的问题整改结合起来、与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下大气力推动问题解决。

   

    据悉,20177月至201810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审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19件,立案115件。立案后向各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8件,行政机关已整改65件。已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1件,法院审结9件,判决(调解)9件,执行4件。所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涉及环境污染、非法破坏林地草原、非法采矿、盗伐林木、拖欠国有土地出让金、黄河流域非法采砂等。其中涉及土壤污染3件占地53亩,非法占用林地181047亩,非法占用草原162980亩,盗伐滥伐林木的9件立木蓄积272立方米,督促收缴拖欠的国有土地出让金4789万元,非法采矿6件,黄河采砂2件,其他案件3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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